一、扶持对象
户籍所在地为南昌市,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在东湖辖区内,以下列方式经营的网吧:
1、残疾人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经营;
2、健全人为法定代表人,残疾人以参股方式合资经营。
二、扶持条件
1、残疾人为网吧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残疾人非网吧的法定代表人,但同一网吧多名残疾人持股比例总和达到50%以上(不含50%)的。
2、残疾人与健全人合资经营的,必须有经过市或县(区)公证处进行公证的书面合作协议(公证书需注明每个残疾人的参股比例);
3、同一残疾人经营或持股多家网吧的,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网吧成为扶持对象;
4、持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《营业执照》并通过年检;
5、持有文化部门批准的《网络文化网络经营证》;
6、持有公安部门批准的《网络安全合格证》;
7、持有消防部门批准的《消防合格证》;
8、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,拒绝未成年人上网,拒绝黄、赌、毒等。
三、扶持年限
每个网吧仅可享受一次连续扶持三年的扶持年限。
四、扶持标准
1、按照每个网吧每年实际缴纳的网络费补贴30%;
2、按照每个网吧每年实际缴纳的电费补贴20%。
3、每个扶持网吧以上两项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8(含)万元。
五、申报材料
(1)《南昌市残疾人从事网吧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》、《南昌市残疾人从事网吧创业就业扶持汇总表、《南昌市残疾人从事网吧股东花名册》、《南昌市残疾人从事网吧从业残疾人员花名册》;
(2)网吧《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;
(3)网吧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及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(4)文化部门批准的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(5)公安部门批准的《网络安全合格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(6)消防部门批准的《消防合格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(7)参股经营的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(8)参股经营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9)供电部门出具的缴纳电费发票;
(10)网络运营部门出具的缴纳网络费发票;
(11)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;
(12)从业残疾人员身份证及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以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。
六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地址:东湖区残疾人之家(洪都北大道1290号七里大厦5楼)
联系电话:0791—88609169、0791—88609269
联系人:熊子譞、黄伊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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