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报名条件
具有东湖区户籍,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》(以下简称《残疾人证》),在就业年龄段内(男年满16周岁、不满60周岁。女年满16周岁、不满55周岁),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、自谋职业、自主创业或个体就业的残疾人。
(一)资金扶持
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,经营范围与培训项目一致,并取得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的残疾人,按照每家5000元标准给予扶持;
扶持资金均为一次性资金,3年以内不得重复申领。
(二)申请扶持资金需出具资料:
1、《东湖区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扶持资金审批表》;
2、书面申请报告(说明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、便民服务的项目、时间、地点、资金投入和申请扶持的金额、用途等情况);
3、残疾人本人银行账户详单、身份证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残疾人本人房屋产权证或签订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;
5、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、进入市场或其他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的证明、在社区从事个体经营、便民服务的证明。
二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地址:东湖区残疾人之家(洪都北大道1290号七里大厦5楼)
联系电话:0791—88609169、0791—88609269
联系人:熊子譞、黄伊晓